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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制度探析

【作者】 张 田 姚焕明 季 强

【机构】 空军勤务学院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本文围绕军队人才培养战略工程,针对部队院校任职教育及任职教育教员的现状,解析其在教育观念、任职经历、执教学识、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阐述建立部队院校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制度的设想,包括其内涵意义、主要内容及程序途径,并提出加大交流、严格审定、加强督导等相应的保障措施,以通过重在制度建设,加速教员由学历教育模式向任职教育模式转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军队新型适用人才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任职教育 执教资格 审定制度 探析
  随着军队人才培养战略工程的加速推进,任职教育已成为军队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和有效途径。同时,对任职教育教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重视对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的审定已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为此,笔者认为,建立一套系统的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制度,加速教员由学历教育模式向任职教育模式转变,已是目前任职教育改革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当前任职教育教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析
  近年来,我军积极推进任职教育,任职教育教员工作也逐步走入规范化轨道,促进了部队院校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但是,应该看到当前我军任职教育中仍出现许多盲点或误区,任职教育教员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都与教育转型的要求差距甚远,严重影响了军队人才的培养。
  (一)教育观念未能根本转变,对任职教育要素研究不透。
  目前,大多部队院校任职教育都在积极地推进教育转型,也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能真正完全转型的却寥寥无几。因为,不少院校特别是教员总误认为转型就是换名称、转叫法,将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混为一谈,仍习惯于沿用学历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来开展任职教育。实则不然,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注重掌握理论知识,后者侧重培养岗位能力,等等。如果忽视了这二者的差别,还不能转变观念和改进方法,就不能达到教育转型的目的和要求。正是这种观念上的误差或没能根本性转变,造成了我们教员对任职教育的基本理论、方法、手段等要素研究滞后,制约了部队院校任职教育的发展,影响了高质量军队人才的培养。
  (二)教员任职缺少丰富经历,对基层实际情况掌握不够。
  目前,我们任职教育院校的教员大多源自部队院校,有些是从地方院校特招的大学生,这些教员缺少部队基层任职经历,或对基层部队情况了解甚少,往往在教学中照本宣科,脱离实际,以至出现“外行”授课的怪圈。比如,有的教员在讲授基层单位财务课程,由于缺少实际经验,甚至没有接触过基层账本,讲得枯燥而费解,导致出现了教员讲不明、学员听不懂的奇怪现象。即使有的教员有过部队任职的经历,但因长期脱离了基层一线,也会出现本本主义、与实际脱节等弊端。这些现象都影响了部队院校任职教育教学质量,无法实现任职教育的真正转型。
  (三)教学知识不能迅速更新,对我军创新要求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已进入信息化社会,各领域的知识日新月异,特别是军事领域也是不间断地知识更新。我们部队院校的任职教育也是如此,任职教育教学内容当然要及时适应军队的变化,也要求教员应具备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但是,我们的大部分院校师资队伍仍存在同门弟子、“近亲繁殖”现象,缺少了不同学术观点相互渗透、异样教学风格争妍斗艳的生动局面。同时,还由于不适应任职教育转型或因自身素质不强,容易引发职业怠倦等。这都阻碍了教员的知识更新,制约了教员创新能力的发展。
  (四)执教资格认定有所滞后,对教员入口审查把关不严。
  当前,许多任职培训院校都是从学历教育院校转化而来,其多数教员也随之转岗执教,鲜有经过任职教育培训和教学资格审查。即使是我军已经建立了人才培养机制,但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很多制度还需经过进一步充分论证,目前只是解决人员有无的问题,仍存在“入口”不严、培养不够等问题。这种角色任务变化了而教学资格没有审定的滞后情形,只会造成人才质量不高、不适应部队院校发展的需求,也制约了任职教育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对构建任职教育教员审定制度的设想及阐述
  鉴于任职教育教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积极思考,对症下药,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经过思考和调研,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全新的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制度,包括其内涵意义、主要内容及程序途径,其中重在建立“五审查”制度,以此培养部队院校适用人才,促进提高教学质量。
  (一)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内涵意义。
  所谓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是指一个单位或院校对所选用的任职教育教员执教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它是部队院校任职教育师资选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把好任职教育教员入口关的关键措施,更是提高任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中之重。其目的意义在于将教员执教资格审定(教学审定)作为严把教员教学质量、提高教员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在部队院校教育转型过程中,不仅要解决教员有无的问题,而且要选拔和培养一大批符合任职教育的适用人才,为部队院校任职教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出师资保证。因此,严格开展任职教育执教能力资格认证制度尤为重要,具有深远意义。
  (二)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主要内容。
  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应在一定的范畴、条件下进行,应讲求规范,严格标准,这是提升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能力的依据和前提。主要是对教员的个人简况、知识掌握、教学能力、道德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核。
  1.教员个人简况审核。主要是对学员的简况进行认知,包括对教员年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职务、任教时间、工作简历、个人特长等方面的了解,便于知人善用,各得其所。其审核形式一般只要通过登记填表的形式就可完成。
  2.教员知识掌握审核。重在了解教员的文化程度及受教育的年限、专业类别及研究方向、以及所授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还要了解任职教育教员在教学过程中知识更新、能否将新理论融入课堂等情况。其审核形式可通过书面考试的办法进行。
  3.教员教学能力审核。侧重了解教员使用教学方法、教育手段,制定课程方案,撰写学术论文及取得教学成果等情况。其考核形式可由院校组织专家、学者、部队基层骨干组成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随机抽取教员所承担的部分课程,也可以开展试讲评价活动等进行审核。   
  4.教员道德表现审核。主要是考察教员的思想道德方面表现,调阅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调度本人获奖、立功情况,调查社会公众信誉等。该考核形式以组织评价为主要依据,辅以民主评议意见作考量。
  5.教员代职任务审核。凡有赴部队、机关代职的,还要进行代职任务审核,包括对代职时间、课题完成情况、组织评价等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是对教员代职时所要开展的工作、将要完成主讲课程相关的课题、专题及课程总体方案进行审核。
  值得指出的是当前要重视任职教育教员代职资格审定,通过审定增加教员代职压力。目前有些教员到部队、机关代职,只是为了增加一个代职经历,为职称评定获取资本,终日不思进取,毫无压力而言,也浪费了极好的锻炼机会。应从制度上改变这一状况,让教员带着问题去、带着答案回,增强他们紧迫感和压力感。所谓带着问题去,就是让教员带着需要在实践中解决的问题或在课本中涉及的重点内容下部队寻依据,在基层找答案;而带着问题回则是指经过部队代职实践,搜集教学案例,总结代职成果,能够解决教学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对此都要进行审定。只有这种加压式的代职方式,才会促使教员克服短板,丰富经验,更好的提高驾驭教学的水平。
  (三)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程序途径。
  1. 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个人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等环节。如果经评审组审核认定教员符合任职要求,经组织审批,教员便获取任职教育执教的资格。
  2. 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途径,应明确组织领导机关,实行部门扎口管理,协调各方面人员共同参与,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任职教育教员资格认定需要的可行措施及保障
  实施部队院校任职教育教员资格认定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必须围绕已建立的任职教育教员资格认定制度,通过采取加大代职交流、严格资格认定、加强质量督导等措施加以保证,达到积极推进、事半功倍的目的。
  (一)加大任职教育教员部队代职交流。
  众所周知,增强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能力的关键是需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而实行代职制度不失是一种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们虽然已经建立了教员赴机关、部队代职制度,但这一制度还没有真正用好,落实不力,灵活性不强,存在留有形式等薄弱环节。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教员代职交流。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教师代职交流的灵活性。在任职教育过程中,教员不是万能的,会遇到各种各类的现实问题,需要到部队实地调研考察,从中弄清道理,找到答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灵活的政策提供支持,使有此要求的教员不受时间和名额的限制,能够得到组织的及时批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教员代职的时间弹性。在当前规定的代职几个月至1年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代职时间,以满足实际需求;尤其对没有部队经历的新教员及特招大学生,代职时间可以更长一些,安排在1-2年,使他们有更充分的时间了解部队,熟悉基层,也便于发现问题,思考对策,为以后任职教育教学工作积累经验。而对那些部队经历丰富的老教员的代职交流时间可以短一些,使他们下部队就是获取第一手资料,能够快速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二)严格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
  实践证明,严格执行和操作是落实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资格审定的关键所在。应对教员的综合情况,包括代职时间、课题成果、组织评价、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逐一考查,绝不允许不符合条件、不参照标准的教员通过认定。严格讲,凡是教员部队代职时间不符合自身需求或组织评价不良等,就不能具备教学审查的资格。同时,加强培训引导,提供实练观摩机会。组织教员参加部队见习、重大演训、实战演练等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的感性认知,通过实践来论证课本理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并上升为更加完善、正确的理论指导学员参加部队建设。
  (三)加强任职教育教员授课质量督导。
  专家认为,“教育靠评估”。实行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是搞好任职教育的基础,是提升任职教育教员执教能力最大的推动力。为达到这一目的,就需建立严格的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制度加以保证。由于我们的教员长期囿于院校,容易知识陈旧或脱节,如果能通过教学督导,发现教员授课内容、方法、手段与实际脱节等问题,并指出症结,给予醒示,督促整改,就能够及时弥补缺欠,符合任职培训要求。假如经过再次督导,教员仍存在学用脱节、不符合任职培训要求,就需要进行重新审定或取消任教资格。只有通过反复的督导和教学资格认定循环制度,才能给予教员压力,促使其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及时掌握基层发展动态和部队实际需求,持续提高任职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 维.提高任职教育教员任教能力的对策思考[J].出国与就业,2011
  [2]王 强.提高任职教育教员素质的对策分析[J].网络财富,2010
  [3]陈 明,赵丽新.加强和改进军队院校任职教育教员队伍建设的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13
  作者简介:张田, 1980.04, 男,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汉族,硕士;姚焕明,男,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讲师;季 强,男,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