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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城市园林绿化经济管理效益研究

【作者】 焦淑红

【机构】 临沂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城市绿化面积的提高说明我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在提高,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是一个积极的推进。并且绿化建设已经被列入我国的法律法规之中,成为各级政府、各行业以及全部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使绿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近些年已经取得了可观的效益,绿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形成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可以说二者的同步发展跨越量的障碍出现了质的飞跃。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 经济管理 效益研究
  一、时代特征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发展占主体地位,对于环境的保护意识较弱。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对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尤其近几年我国的城市绿化覆盖率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的城市绿化建设做得非常到位,也不仅仅是政府的功劳,更加依赖于全民参与的力量。绿化面积的提高说明我国人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在提高,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是一个积极的推进。并且绿化建设已经被列入我国的法律法规之中,成为各级政府、各行业以及全部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使绿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近些年已经取得了可观的效益,绿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形成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可以说二者的同步发展跨越量的障碍出现了质的飞跃。
  二、城市绿化的产业化和权益平衡
  2.1 城市绿化是一门新兴的环境产业
  城市绿化在一段时间内被列入林业的范围之内,它们全部属于生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二者的功能、经营目的、实际要求以及建设过程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林业更着重于取材,而绿化建设则更加侧重于环境的保护与改善。林业是有关部门投入资金,有着直接的经济目的,而城市绿化投入的是社会环境资本,它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但是同样它也有经济回报,并且相较于林业环境绿化的汇报是多方面的,并且持续时间长且丰厚。
  (1)绿化的环境功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境资本,同样也是我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保障。它是一项无形资产,无形中融入于社会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可以说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在我国有很多城市实行“因绿兴市,由绿引资”的策略,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2)在正确的方法下,绿化建设所投入的资本,将以其自有的方式不断增加和累计,形成一种社会财富。这种社会财富不断地增加,发挥的环境效益便随之不断增大,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无形中提升了城市和社区的总体价值。(3)由于城市绿化而形成的经济连锁反应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并且在多个经济领域中绿化建设都可以成为一种动力。一方面投资者获得可观的直接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对整个社会的贡献是无法计算的。并且直接的经济效益会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使更多的投资商加重这一方面的投资,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加,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2.2 城市环境绿化的权益平衡问题
  城市绿化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由投资商获得,其带来的社会效益则由所涉及到的所有自然空间内的人共同享受,因此环境绿化的社会效益具有普遍性的特点。除此之外环境绿化经济效益还具有外部性的特点。例如,居民缴纳税款,便是享受绿化环境效益付出的代价,但是还存在一些经济实体由于政府的或者他人对环境的绿化获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即自己本身没有付出市场代价。没有投入市场代价而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实体实质上是占用了社会的资源。对于这些实体应对它们多获得的环境效益做出补偿,将外部化的经济利益转变为内部化;同样有另外一些经济实体多投入的环境资本远远大于所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之和。对于这些经济实体当地政府应对其做出补偿,例如税费的减免或者有形的资金补偿以及精神方面的奖励等。
  三、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法制化
  法律建设与其他建设相比有着明显的强制性,它属于管理能力的建设。法律建设简而言之便是将城市绿化建设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形成一种必须完的成目标化任务,并具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落实到社会各项经济活动中去。
  法律将职权赋予权力机关,管理机构中管理者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才是管理人员实施管理活动的最终准则。法律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最权威的地位。近些年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中都引入了环境保护相关的内容,对绿化建设做了相关规定。这事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伟大进步。但是在城市绿化建设实施管理的具体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去改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有着强烈的要求。城市居民的强烈要求增加了“依法治绿”迫切性。以《城市绿化条例》为基础,对于近年来对绿化建设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经行整理,部分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方便后续为人民服务。对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对以下几个问题要做到基本的重视。
  (1)立足于城市面积绿化率增加、绿化质量提高的现状,建立健全绿化建设和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2)针对城市绿化建设社会化的特点,均衡城市绿化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巩固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3)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以使新兴的以及正在发展中的绿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几个管理策略问题
  4.1协调绿化与农业共同发展,改造农业生产结构
  所谓城市绿化指的不仅仅是城市范围内的绿化,它泛指城市以及周围城乡在内的广大范围。城市的郊区也在绿化范围之内。协调绿化与农业共同发展,改造农业生产结构,将绿化融入农业生产,让农业生产促进城市绿化。农业和城市绿化并不一定是相互矛盾的,两者尅相互结合开展多种经营,为城乡一体化大规模发展绿地打好基础。回顾过去,不管是“要想富,先种树”还是“植树造林,有益人民”都反映了城市绿化同样也是使国家富强的一条途径。发展城市绿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就是要为农业生产者开辟另外的发家之路,城市绿化建设不能以对农业生产者造成损失为前提,在当今法治社会,应对加入城市绿化建设的农业生产者实施合作经(下转第23页)(上接第48页)营、农业税收或者土地使用方面的扶持政策。
  4.2加强维护“绿线”的严肃性。2002年通过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指的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的制定是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前提条件和依据,“绿线”的制定很重要,“绿线”的维护执行更加重要。现如今实施的“退耕还林”、“拆房建绿工程”是我国重新重视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体现,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大挑战也是一个大成就。想取得更大成绩我们还需投入数倍乃至数十倍精力和资源进行环境重塑。我们必须像维护“红线”的严肃性一样严格维护“绿线”的严肃性,严守规划。
  4.3 绿化效益的技术保障
  绿化的植物本身的功能决定了城市绿化带来的效益的大小,而植物功能的大小由绿化面积的数量和质量共同决定,绿化植物是城市绿化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而一些非植物的陪衬物,例如亭台楼阁,假山,砖石等并不具有植物的绿化效益,更多的是起到美观作用,并且这一部分的投资要占很大的一部分,它与城市绿化的效益成反比,所占比例越大整体绿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便越小。在绿化建设蓬勃发展的今天,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重视,制定“纯”绿化指标或者建筑物的限制比例,提高绿化效益的技术保障。
  五、结束语
  在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现阶段正呈现上升趋势,未来发展方向良好。城市绿化建设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大家有目共睹,对于其社会效益也已经开始凸显出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市绿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将越来越明显,人民受益也越来越大;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