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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浅谈高原地区植树造林技术若干建议

【作者】 多吉赤列

【机构】 西藏定日县林业局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一
  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大规模地开展植树造林,加速绿化祖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林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百分之十二点七,在全世界一百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占第一百二十位。由于森林少,而且不断遭到破坏,使自然生态失掉平衡,不能有效地减免水旱风沙等自然灾害、保障农业高产稳产,木材和林副产品也十分短缺。但是,对于这种严重的情况,我们的许多同志却往往认识不足。应当指出,农林牧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居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森林能够涵养水源。植树造林是一项根本的农业基本建设,林业没有一个大的发展,我国农业是过不了关的。搞好绿化,对于防治空气污染,保护和美化环境,增强人民身心健康也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必须动员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发扬愚公移山、艰苦创业的精神,大搞植树造林运动,持久地坚持下去,扎扎实实地奋斗几十年,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自然面貌和经济面貌。
  二
  实行大地园林化,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是全国人民一项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长期奋斗目标。第一步,到本世纪末,要力争使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二十。要坚韧不拔地抓好西北、华北北部和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华北、中原、东北等地的农田林网化和“四旁”绿化,南方、北方的速生用材林基地和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东北等林区的迹地更新等重点建设。
  各地要结合农业区划,根据《森林法》对不同地区森林覆盖率的要求,尽快作出本省、本地区、本县的植树造林和森林覆盖率的规划,提出五年、十年和本世纪末分别达到的目标。五年规划,要作得扎实具体,并且层层落实。到一九八五年,要基本实现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化和“四旁”绿化;林区的迹地更新要跟上采伐,并还清旧帐;主要经济林产品要达到或者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绿化居民点及其附近的宜林荒山荒地。
  为了加速我国林业建设,尽快解决木材和经济林产品供应不足问题,各地应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和适宜的树种,大力营造速生丰产林,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重点保证,进行集约经营。少林缺材的省(区),更要力争早日实现木材自给或半自给。在烧柴困难的地方,还应大办沼气和积极发展薪炭林。城乡各个单位和家家户户,有条件的都要种植干、鲜果树。
  三
  要坚持贯彻依靠社队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的方针,国家、集体、个人都来兴办林业。
  集体的荒山荒地,要在统一规划下,实行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合造共有的政策。所有集体造林,都要认真建立包栽、包活、包成林的责任制度,完成任务好的要进行奖励。对于零星分散的荒山荒地,可以由生产队向社员提供种苗,评记工分,在生产队指定的地方造林,林木归队,间作收入归户;也可以户造户管,林木收益比例分成。社队造林主要依靠自力更生、劳动积累。对营林任务大和贡献木材、林产品多的社队,国家要重点扶持,在粮食销购上也应尽可能给予照顾。
  鼓励社员在房前屋后和生产队指定的地方植树造林。在社队荒山荒地多、群众缺柴的地方,还可以由省、市、自治区作出规定,在不影响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下,划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山或荒沙荒滩,植树种草。这些树木和林产品,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并可在集市上出售。
  不论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的,还是社员个人的林木,都应明确林权,长期稳定不变。对于林权纠纷,各地党委和政府应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有利生产、有利团结的原则,及时抓紧解决。
  尊重社队经营林业的自主权。国家的木材收购计划,要同社队协商,统一安排,适当留有余地。少林地区,社队自己的林木,可以自采自用或议价出售。集体林区,在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社队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余下的木、竹及其制品,可以议价出售。林木采伐要经过审批。议价出售的木、竹,都应照章纳税。
  国有林区范围内的社队和群众,都应积极参加护林防火,保护和发展国有林。国营林业企业应该组织他们参加各项林业生产活动,付给合理报酬,使林区社队和群众得到经济利益。
  四
  办好社队林场,实行群众造林和专业队管理相结合,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巩固和发展造林成果。凡有成片造林、营林任务的社队,都应该切实办好林场或专业队。要根据自愿互利、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解决办场所需土地、资金、劳力以及收益分配、场员报酬等问题。国营林场也要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国营林场和社队林场,都要坚决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方针,搞好经济核算,努力增加收入,逐年扩大再生产。
  林工商综合经营是建设我国现代化林业的方向。这种经营体制,可以适应林业生产长期性、连续性的特点,使营林、采伐、加工的全过程合理化,能够按照森林条件和社会需要,做到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增加国家和社队的经济收益,更好地实现采育结合,以林养林,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各地应当积极试点,逐步把林场办成林工商联合企业。
  五
  实行科学造林、育林,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纠正植树造林只求数量,不顾质量的偏向。要搞好调查设计,因地制宜地确定林种、树种,落实技术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并认真加强抚育管理。
  一定要按照造林计划,选育良种,培育壮苗。要建立布局合理的种子生产基地,努力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质量标准化,造林良种化。要挑选热爱林业的积极分子,办好社队苗圃。国营苗圃要繁殖、推广优良树种,指导社队育苗。
  大力培养林业科学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提高造林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封沙育草,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在西藏高原等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地区,要大力种草和发展灌木,做到乔、灌、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