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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让诵读扎根语文课堂

【作者】 梁桂玲

【机构】 神木县第一中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诵读是对作品进行再创造,唐代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声”是感人心之最切者,诵读把无声的文字变成有声的语言,从而以声传情,因声会义。因此,语文课堂教学中应合理利用时间,科学指导学生诵读,提高学生的诵读水平。
  一 诵读教学的指导要突出个性化。
  朱光潜先生曾说:“写在纸上的诗只是一种符号, 要懂得这种符号,只是识字还不够,要在字里,见出意象来,听出音乐来,领略出情味来。诵诗时就要把这种意象、音乐和情趣在声调中传出。这种功夫实在是创造的。”通过诵读张扬个性。但长期以来,诵读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严重失落,这就在无形中剥夺了学生自主感悟的机会和创造性解读的权力,进而使诵读教学陷人了“千人一腔”的尴尬。这是主体性的失落,它使诵读教学失去了理应生成的教育意义。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学生能够立足于主体所应有的高度,给以适中有度的把握:既不死读章句而失去读书的意趣,又不主观臆度而破坏文本应有的风貌。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学生主体性不断发挥,“人”与“文”逐渐走向视界融合的过程。此过程中,学生不是外在于作品的“阅读者”,而是拥有主体权利、主体意识,积极参与者,学生不是作家作品的“传声筒”,而只是作为一个阅读者,在对作品进行自己的个性解读。不同的诵读者在诵读技巧方面的处理不可能雷同,因此,教师的诵读指导也应顺乎学生所体验到的情思和共鸣,而不应强求千人一面。
  二 诵读目标的设置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教师指导学生诵读要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一般训练到实用训练,循序渐进。对学生有基本要求即用普通话正确诵读,较高要求即顺畅诵读,最高要求即以声传情诵读。学生的理解过程是一个不断接受、补充、整合的过程。一开始是初读感悟,学生不一定都能对作品有充分的理解,教师应让学生自由地练习、充分地交流讨论、反复地比较和揣摩,不断地提高认识,加深理解;然后是学生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带上自己的感情,读出重音、停顿、语调、节奏、语气、情感态度;最后是品读,通过品读,唤起学生领略文章的意境美,是语文教学必不可少的精髓。品读要重视审美心理因素,把学生从消极被动的接受对象,转化为积极能动的“审美主体”,使学生获得求知和情感上的满足和愉悦,达到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目的。
  三 诵读评价要把握具体、个性化的方向。
  在课堂教学中,诵读评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恰当的评价,能够提高学生诵读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诵读水平进一步提高。对诵读的评价不能只停留在评价声音的大小,有无添漏错字,是否流利,是否有感情,这样的评价不能提高学生的诵读水平,评价一定要注重内涵,结合语境对学生的诵读作出反馈,使学生明确诵读的方向,升华诵读的情感。可在现实中,往往教师进行诵读评价时,我们听到的常是这样的评价语言:“他诵读的声音很响亮”,“他诵读得很流利”, “他诵读得还可以”……评价语言浮于表面,难以达到提高学生诵读能力的作用。我们在作评价时,首先要让学生懂得诵读的基本要求,即课程标准所提出的三点,用普通话读正确、流利,而且要有感情。评价时我们应从这三个方面或其中的某一个方面进行。同时,要让学生懂得用普通话读“正确”、“流利”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这两点做到了,评价的重点则应放在“有感情”地诵读上。 另外,诵读有一定的技巧,应讲求轻重缓急,做到抑扬顿挫。我们反对统一要求他们该用怎样的语调、语速及语气去读规定的那些词句,但就学生个体而言,我们应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感受,自主确定哪些词句该用怎样的语调、语速及语气来读。如果一个教师很少谈到甚至绝口不提语调、语速及语气等诵读方面的技巧,只是一味地让学生感受、感受、再感受,恐怕很难读出情,品出味来的。我们的评价应鼓励学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拓宽,力求使自己的评价语言更丰富,更富有个性化。更主要的是,评价者本身必须对课文思想内容有深入地理解,只有自己能声情并茂地读,才可对他人恰如其分地评。
  总之,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正确全面地理解诵读的要求,注意把诵读要求与具体的语言文字结合起来,精心地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诵读,使学生的诵读具有抑扬顿挫的节奏,和谐婉转的韵律,呈现出作品的声音美、神韵美,同时体现出学生正确个性的解读,那么我们的诵读教学方能达到新课标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目标。